首页 正确进行安全教育 水电试工安全教育,水电试工安全教育内容

水电试工安全教育,水电试工安全教育内容

正确进行安全教育 2024-04-18 05:22:50 0 桐乡市教育资讯网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水电试工安全教育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水电试工安全教育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安全用电的要求?

1.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和电线电缆;

2.电器和电线电缆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安装和维护;

3.电器和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压、电流和功率等要求;

4.电器和电线电缆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
5.电器和电线电缆必须避免过载和短路等情况的发生;

(1)电气设备,不要随便乱动。电气部分发生故障、不能带病运行,应立即请电工检修。

(2)自己经常接触和私有的配电箱、 配电板、 闸刀开关、按钮开关、插座、插销以及导线等,必须保持完好。

(3)在操作闸刀开关、磁力开关时,必须将盖盖好,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。

(4)使用的电气设备、其外壳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。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,保证连接牢固。

(5)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,如电风扇、照明灯、电焊机等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。同时,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,以免磨损。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,不要硬拉,防止将导线拉断。

(6)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灯罩。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。行灯的电压一般不得超过 36V,在特别危险的场所,如锅炉、金属容器和狭小舱室内、潮湿的地沟等外,其电压不得超过 12V。

(7)在一般情况下,禁止使用临时线。如必须使用时,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。同时临时线应按有关要求悬挂起来,不准随地乱拖,用完后应及时拆除。

1.用电单位除以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,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。

2.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,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。

3.电气装置在使用前,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。

4.电气装置在使用前,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。

5.电气装置在使用前,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,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,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。

6.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、保护方式和要求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。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。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,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。

7.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。

8.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。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、易爆和腐蚀性物品。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。

9.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、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。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。

10.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/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。

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产品,切勿使用假冒伪劣产品;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及插座是否正常,避免电器老化和漏电;

使用时应根据电器功率选择符合要求的插座、插头和电线,避免超负荷使用;使用电器时避免在潮湿环境中使用,以及避免操作不当引起短路、漏电等安全隐患。

1、安全用电,人人有责,确保人身设备安全。

2、用电要申请,安装、修理找电工: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。

3、临时用电,要向当地供电所办理用电申请手续;用电设备安装要符合规程要求,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;用电期间电力设施应有专人看管,用完及时拆除,不准长期带电。

4、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、利用低压线路输送广播或通讯信号以及采用“一相一地”等方式用电。

5、严禁私设电网防盗、捕鼠、狩猎和用电捕鱼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水电试工安全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水电试工安全教育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水电试工安全教育,水电试工安全教育内容

桐乡市教育资讯网 Copyright @ 2005-2024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
备案号:滇ICP备2023006467号-85

免责声明: 1、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 2、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、视频、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,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。 3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! 4、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,我们必奉陪到底,抵制恶意行为。 ※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:478923*qq.com(*换成@)